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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做好法律法规学习的通知
2024-02-29 17:03 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现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和《云南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安排,及时学习宣传

《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各二级党组织要丰富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充分认识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的热潮。切实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掌握条例内容

各二级党组织就《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一次所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掌握条例、党员师生熟悉条例,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

3、强化斗争精神,增强贯彻执行力度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抓好督促检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二级党组织要扛牢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学校党委将把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情况纳入随机调研,调研中发现有不知晓、不学习、不执行的情况,将追究所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请将各二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见附件2)于3月22日(周五)前报送至学校组织部邮箱。

二、学习贯彻《云南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1)的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规学法

各二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清单》所列内容认真组织学习,推动我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能力。

2、分类建立清单,明确学习重点

各二级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准确理解把握应知应会要求,注意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学习效果,结合实际明确学习重点,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并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及时将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学习,推进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履职相关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

3、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学习培训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总支)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纳入各类培训班必学课程。

4、注重考评激励,强化结果运用

学校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等工作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

                                                                                                      组织部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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